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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农机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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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6
【实施日期】 2006-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农机化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06年,是开启“两率先”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农机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为了开好头、起好步,推动我市农机化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2006年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发展全局,围绕“十一五”农机化发展目标,立足“三农”,服务“三增”,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提升”的要求,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农机化投入,推进技术创新和服务组织创新,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农机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两率先、两步走”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30万千瓦;新增农用大中型拖拉机140台,联合收割机100台,插秧机300台,油菜收割机80台,油菜直播机5台;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其中三麦生产水平稳定在95%以上,水稻机播(插)水平达50%、机收水平达85%;油菜生产机械化有较大实破,农、林、牧、副、渔等其它机械装备和作业水平有新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四个推进”。
  一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通过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把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输出转移和农民致富创造条件。通过农机田间作业、农村运输业、农机修理服务业、农机跨区作业等吸引大批农村劳动力,极大地促进农村劳动就业结构的改变。
  二是推进农机化开发与推广步伐。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需要集约化种养、农产品深度加工与储运及农机工程集成技术等方面的机械;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减少化肥与农药施用量的复式作业、化肥深施、高性能植保机械及有利于利用资源、减轻污染的秸秆还田等机械。因此,从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出发,采用引进与自主研制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办法,选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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