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企〔2006〕284号
【发布日期】 2006-05-28
【实施日期】 2006-05-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旅游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旅游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 

  附件:  

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大委发[2005]6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旅游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事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旅游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坚持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