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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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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劳社规[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 《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为了指导和推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十五”的成就与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大成就,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总量扩大,就业结构改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基本理顺,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1、就业局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十五”期间,我省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配套措施,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机制,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2005年全省城乡就业人员2276.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638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15.8万人和124.2万人;跨省劳务输出达到541万人,比2000年增加281万人。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构成由2000年的47:24:29调整为2005年的40:27:33。“十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通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四大工程”和“五年三万新技师培训计划”,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有了一定的增长,“十五”期末技能劳动者达到22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7.2万人。制定实施了《江西省技工学校2004—2010年发展规划》,“十五”期末我省技校在校学生达到10万人,五年间为社会培养技能人才近30万人。再就业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省完成就业培训82.4万人,再就业免费培训63.6万人,创业培训5.7万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强化,“十五”期间有8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两个确保”得到巩固,“三条保障线”逐步衔接,基本做到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险有接续、符合条件的纳入失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到“十五”期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87.4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81.9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76.74万人、230.74万人、153.61万人、117.84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加强,2005年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量76.12亿元,是2000年的2.4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迈出新步伐,“十五”期间全省清还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1.13亿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到“十五”期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7.3%。初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单独统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4、各类企业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十五”期末全省城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 124.76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4%。“十五”期间全省已有1.83万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在省市两级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十五”期间全省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589件,结案率95.6%。初步建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行了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十五”期末全省已有1.2万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大批企业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200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3688元,是2000年的1.95倍,在岗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3.1%。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出台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五”期间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18万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街道和建制镇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到“十五”期末,全省120个街道办事处、72个城关镇和586个乡镇及工业园区已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1059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启动了“金保工程”一期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338名。
  (二)基本经验
  “十五”时期是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劳动保障工作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劳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形成了政府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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