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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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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6〕122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价发〔2006〕122号)
 
 
各市、州物价局:
  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06年3月17日由国家发改委第44令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规则》的实施,对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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