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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政府印发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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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增府办〔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增城市政府印发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下达我市的今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要求,现将《2006年增城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自觉接受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考评小组和考评办公室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面落实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各单位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检查考评实行年中抽查,年末全面检查考评的方法进行。请各单位将本年度执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自查情况分别于2006年7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考评小组对各单位执行环保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在执行环保目标任务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增城市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实施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单位包括:9个镇街和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广播电视台、增城供电局、市公资办、市畜牧中心、增城工商分局等21个单位。

  一、各镇街总目标

  (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辖区环境质量责任制。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和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二)按照广州市的要求和市政府下达的“创模”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资料,保证“创模”和珠江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

  (三)镇街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镇街环保部门的监督执法、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专项经费到位,并列入年度预算。

  (四)切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十五小”企业和污染严重的电镀、漂染、化工等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六)规划建设规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90%。

  (七)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做好执法检查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解决辖区内发生的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问题,杜绝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八)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加强对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的监督与管理,其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九)积极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和省、广州市级生态示范村镇以及文明示范村镇(社区)工作。

  (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分阶段、有计划地宣传“创模”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辖区内市民对“创模”的知晓率大于95%,对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

  二、各镇街分类目标

  (一)荔城街、增江街

  1、对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实施全面整治,完成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任务,落实第三产业的油烟和噪声治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对荔城街的饮食店(档)、娱乐场所、摩托车维修点、门窗加工点、洗车场(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规划,合理布局。污染严重且影响市容市貌的,坚决予以取缔。

  3、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创建2—4个绿色社区和和示范村或文明示范村。创建1—2间绿色学校(幼儿园)。

  4、加强辖区内河涌及其沿岸的管理,开展对百花涌的截污、清淤、固堤、保洁工作,落实“污水归槽”工作。

  (二)新塘镇

  1、督促新塘西洲工业园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在2006年6月底前搬迁部分洗漂印染企业到该园区建设、生产。

  2、提高漂染行业废水污染的治理水平,开展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2006年5月30日前依法依规关闭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70家漂染企业。

  3、清理和查处大敦水厂、西洲水厂沿岸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口,对白石涌、沙埔涌、仙村涌进行全面的清淤和疏通。

  4、完成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任务,落实第三产业的油烟和噪声治理工作。

  5、加快新塘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年内动工建设,在2007年底前初步建成。

  6、对辖区内的内河涌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清理,查处河涌两岸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口。

  7、创建2—5个绿色社区和生态示范村或文明示范村。创建2—3间绿色学校(幼儿园)。

  8、按照《增城市水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逐步关闭辖区内的水泥厂,并做好整治过渡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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