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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06—2010年爱国卫生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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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06—2010年爱国卫生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邢台市2006—2010年爱国卫生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邢台市2006—2010年爱国卫生规划纲要

 一五”时期,将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速增长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和全民健康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邢台市2006—2010年爱国卫生规划纲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遵照市委、市政府“全党抓经济、突出抓项目、强力抓环境”和爱国卫生“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干事、创业、为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创建卫生城市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创建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
  创建卫生城市,要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及饮水卫生、除“四害”和控制传染病、单位和居民区的爱国卫生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原省级卫生县城(市)要实现“河北省卫生城市”重新命名目标。
  2、具备条件的县(市)努力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3、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市级卫生村达到60%以上,省级卫生村达到30%以上,国家级卫生村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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