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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评估结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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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教职字〔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办学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04)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鲁教职字(2004)9号印发,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在函授站自评和市教育局初评基础上,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普通高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办学水平进行了复查评估。综合评估情况,结合主办高校站点数量和专业布局等因素,经研究,确定合格函授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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