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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关于推荐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推荐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


市林业局、各区(县)农业(林)局(委)人事(职称)部门,市农业局属各单位:
  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自实行专家库制度以来,在保证评审质量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由于部分评委专家因多种原因变化较大,经研究,拟对评委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为做好专家库成员人选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年龄一般在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该职务两年以上。
  2、有丰富的农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和发展动态。
  3、学术技术方面造诣较深,承担或参加过本专业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推广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坚持原则、保守秘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政策观念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执行评审工作政策及评审标准。
  5、现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身体健康,有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接近退休年龄者或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行政领导一般不推荐。
  6、突贡专家、授衔专家、特贴专家以及其他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任职年限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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