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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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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汉政办发〔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最近一个时期,我市的一些古树名木树势衰弱,濒临枯死的现象常有发生,引起了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一些单位和个人纷纷捐钱捐物,为抢救古树名木献计献策,极大地促进了对古树名木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弘扬我市悠久的历史人文景观,现就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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