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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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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5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六盘水市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6)3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广播电视总局、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06)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强化全市各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杨明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蔡 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文武(市安监局局长)

      袁国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奎建(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周焕品(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刚(团市委书记)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张富书(市安监局副局长)兼任,成员:陈长虹、王希德。联系电话:0858—8265300(传真)

  五、活动形式

  此次活动分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或行业性)活动两部分。全市性活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安全生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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