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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城区改造开发中拆迁房屋建筑物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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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城区改造开发中拆迁房屋建筑物管理的通知
 
 
市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结合《乌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乌海政发(2004)56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加强对城区改造开发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拆迁房屋建筑物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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