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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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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为搞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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