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6]573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农文[2005]24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