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市区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6〕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2006年市区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2006年市区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我市2006年市区防内涝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2006年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水位分级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立足于渡大汛、防大涝、抗大灾、抢大险,确保全市安全渡汛。 二、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目标 确保市区内江水位在控制淹没水位(详见附表一)以下或市区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时及时排除内涝,将内涝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确保安全渡汛。 三、目前市内比较容易产生内涝的地段、区域及抽排设备概况 (一)目前市内比较容易产生内涝的地段及区域 1.一般雨天容易受涝的市区道路 青秀区:民族大道新民立交桥下、七星-新民路口、建政路、东葛路(飞凤菜市-古城路口)、新竹路(古城路口-思贤路口)、古城路(新竹路口-香江花园)、厢竹大道(凤翔路-长湖路)。 江南区:五一路铁路桥段、南建路、星光大道西二里、体育路。 兴宁区:中华路(公园路口-区林业设计院)、朝阳路(中华路口-人民路口)、民主路(长罡路口-望州南路口)。 西乡塘区:北大路铁路立交桥下、新阳路铁路立交桥下、北际路、石巷口、明秀路铁路立交桥下、龙腾路铁路立交桥下、秀厢大道(友爱路口-北湖路口)。 良庆区:银海大道。 邕宁区:和平三街、汉林街、蒲津路、新兴街。 2.南宁市雨季内涝区域 西乡塘区:唐山路片区、北湖路北二里片区、明秀小区二区片区、白苍岭片区、五里亭片区、木器厂片区、光明街片区、秀灵小区片区、北湖职工子弟学校片区、边阳片区、新阳南片区、新阳片区、龙腾片区、北大南片区、永宁片区、大同片区、南伦片区、龙胜片区、华强片区、中兴片区、西乡塘片区、大学西片区、沈阳路片区、大学东片区、南铁北三区片区、南铁北四区片区、安吉路片区、永和村委、雅里村委、二坑片区、石巷口片区。 青秀区:纬武路片区、飞凤菜市片区、河堤新街片区、桃源北片区、中山片区、桃源南片区、鸳鸯楼片区、柳沙片区。 兴宁区:高峰路片区、区林业设计院片区、区交通设计院片区、安北片区、济南路交易场片区、明秀路钢材市场片区、人民路北一里片区、中华路一巷片区、荣和小区片区。 江南区:南建路肉禽蛋批发市场片区、平西村片区、五一路铁路立交桥片区、江滨公园片区、南宁剧院片区。 良庆区:金刚水泥厂片区、机电工程学校片区、大沙田22区、光明造纸厂片区。 邕宁区:和平商场至工商联片区、和平三街蒲庙镇文化站至人民医院片区。 (二)目前我市内涝抽排设备概况 1.城市防洪工程现状 至2005年底邕江北岸21.313公里的堤防已全部建成堤路园相结合的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成邕江南岸堤路园工程15.961公里,建成2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白沙堤6.674公里和沙江堤 2.012公里。共建成排涝泵站18座,总装机容量24716KW/88台,总排涝量251立方米/秒;建成防洪闸19座、交通闸29座、穿堤管55条。(具体数据见附表一) 2.在建防洪工程 江南堤三津至外环高速公路沙井收费站。 四、防涝抢险指挥机构 成立南宁市2006年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 指 挥 长:林国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黄家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江 湛 南宁警备区参谋长 陈善德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筱平 柳州铁路局南宁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长:卫自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礼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大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瞿赐麟 市城建重点办主任、市建委副主任 高 新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蒙天森 市水利局局长 孙以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 武 市气象局局长 李志成 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 成员由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柳州铁路局南宁办事处,市国资委、建委、市政管理局、规划局、房产局、水利局、园林局、财政局、南宁供电局、卫生局、公安局、气象局、交通局、人防办、应急联动中心、市政工程管理处、内河管理处、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武警南宁市支队等行政正职领导组成。 指挥部的职责主要是接受传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示,督促检查市区防内涝抢险预案及准备工作的落实,组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联动中心(双拥路48号应急联动中心大楼四楼会议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梁文、国资委副主任江国波、市政局副局长苏拥军、水利局副局长王力加、财政局副局长秦赣江、房产局副调研员吴立强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柳州铁路局南宁办事处、市国资委、建委、市政管理局、规划局、房产局、水利局、园林局、财政局、南宁供电局、卫生局、公安局、气象局、交通局、人防办、应急联动中心、市政工程管理处、内河管理处、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市排水公司、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广西移动南宁分公司、广西联通南宁分公司、广西铁通南宁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南宁分公司、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武警南宁市支队等分管副职领导组成。 值班电话:5527906、5527910 五、市区防内涝分级管理职责 (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各城区政府负责对辖区20米以下(含20米)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辖区内的小区排涝;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辖区内的小区排涝。指导辖区内居民、单位的防涝排涝工作;负责内涝地段(区)的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超标准洪水时疏散工作按《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执行);成立防内涝资金、后勤保障机构。 (二)市建委职责 负责市区内河的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组织市区内河及两侧妨碍行洪违章建筑的拆除,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内河管理处协同市建委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市区内河畅通;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负责提供部分抗洪机械设备;协助市市政管理局做好市区内的排涝工作。 (三)市市政管理局职责 负责市区内管辖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排水渠(管)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确保立交桥底和地下通道泵站的正常运转,保证市区排水管渠畅通;指导检查各城区、开发区防内涝抢险工作;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市区路灯正常照明;负责提供部分抗洪机械设备。 (四)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职责 负责市区内河出口排涝泵站的正常运转工作,确保内河水位上涨到起抽水位(详见附表一)且外河水位高于内河水位时进行正常的抽排,并确保各排涝泵站按设计标准发挥排涝功能(详见附表一)。协同市建委作好内河的清障、疏通工作。 (五)市房产局职责 负责直管公房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确保内涝地段公房的安全;负责直管公房居民的安置工作(超标洪水时疏散工作统一由所辖城区指挥);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内清淤疏通下水道及防涝排涝工作;制定特危公房的应急处理和加固方案,并负责落实。 (六)市园林局职责 负责南湖公园湖水和其他公园水塘的安全排放,特别是要确保南湖水位控制在70.08米高程以下,以保障流入南湖水体的主干渠排水畅通,同时负责提供内涝抢险所需船只。 (七)市规划局职责 配合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做好市区内河、市区排水管渠上及两侧妨碍行洪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八)南宁供电局职责 负责并确保市区内所有内河泵站、市政工程泵站、市区内涝地点的抽水泵站和路灯的用电供应工作。 (九)市卫生局职责 负责市区受涝地段的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灭菌消毒工作。 (十)市国资委、“四宁”公司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所属工业企业单位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及相关内涝区域的群众和物资疏散、安置工作。特别是对所属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妥善安置和保管,防止泄漏。负责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 (十一)柳铁南宁办事处职责 负责所属单位防涝排涝抢险救灾工作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群众和物资疏散、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各专用线产权单位对仓库中有毒、有害物资的妥善安置和保管,防止泄漏。 (十二)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内涝期间的治安交通组织,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十三)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防内涝抢险工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确保防内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四)市气象局职责 负责对天气情况进行预测,定期报告天气变化情况,预测到日降雨量为15~20毫米以上的降雨天气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在连续的强降雨天气时实行即时监控,分情况定时汇报降雨量。 (十五)市人防办职责 负责直管人防工事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确保人防工事的安全,负责直管人防工事居民、商家的安置工作(超标洪水时疏散工作统一由所辖城区指挥),制定特危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加固方案,并负责落实。 (十六)武警南宁市支队职责 作为全市排涝抢险机动力量,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 (十七)市应急联动中心 负责将防内涝抢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纳入市应急联动网,由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转接市民关于内涝情况的投诉。 (十八)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广西移动南宁分公司、广西联通南宁分公司、广西铁通南宁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南宁分公司职责 负责并确保市区电话的畅通,特别是防内涝抢险指挥机构电话的畅通。 (十九)市交通局职责 负责内涝期间的交通工具,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六、市区防内涝抢险工作措施 (一)制定防内涝抢险工作预案 各职能部门、单位必须根据《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防内涝抢险工作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分级管理的职责,重点地段防内涝抢险工作措施,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值班制度、夜警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2006年5月30日前报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根据目前易涝点的情况,由各责任单位制定针对每个易涝点的应急预案,落实专门的人员、物资和经费。(详见附表三) (二)成立排涝抢险专业队伍 1.各城区、开发区成立相应的专业队伍,准备机械、机具、大型运输车辆、竹排、船只、水泵、管材、麻袋、砂石及其它抢险物资,确保重点内涝地段排涝和居民的转移及安置工作完成。 2.市建委成立燃气专业队、建筑专业队、城市内河专业队,配备机械、机具、物资,供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紧急调用。每个专业队配备20-100人。 3.市市政理局成立道路排涝专业队、桥梁专业队、路灯专业队、环卫专业队;配备机械、机具、物资,供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紧急调用。每个专业队配备20-100人。 4.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成立相应的排涝泵站抢修队伍,保证现有排涝泵站所有泵机全部投入运行,确保各排涝泵站按设计标准发挥排涝功能(详见附表一)。 临时排涝机组由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按珠委设计院南宁分院的设计方案统一部署,在江北的大坑口、二坑口、心圩江口、江南的凤凰江口安装临时排涝机组,以供排涝抢险时使用。 江南的白沙村、西江港至亭子渡口增加临时排涝泵,由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 5.市房产局成立直管公房排涝抢险安置专业队,负责排除直管公房的内涝,对直管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直管公房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负责直管公房居民的临时安置。 6.市园林局成立南湖水位监控组,密切观测南湖水位,在水位超过70.08米高程时,要迅速开闸放水,必要时,设泵抽排。同时要求给各城区、开发区、市内河管理处、柳铁南宁办事处等各准备5~10条容纳5人以上的船只,确保城市防涝排涝工作顺利进行。 7.市规划局成立违章建筑清理工作组,配合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进行清障工作,确保排涝顺畅。 8.南宁供电局成立供电抢修专业小组,分片包干,对市区电网提前检修,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及时修复,确保泵站用电,特别要确保市区内江(河)排涝泵站的不间断用电的需要,确保市区内用电安全,检查工作要求6月底完成。 9.市卫生局成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分片包干,重点对市区内涝地段(点)的抢险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发事件中的受难人群及时进行医疗救护,并防止这些地段(点)的瘟疫形成和传播,把污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10.市国资委、“四宁”公司要组织和督促所属工业、企业成立防内涝救灾抢险队伍及供水抢修专业队、临时供水专业队,负责应急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安置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的排涝工作。 11.柳铁南宁办事处成立防内涝救灾抢险队伍,负责辖区范围内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安置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的排涝工作。 12.各城区、开发区、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成立防内涝资金、后勤保障机构。 13.市气象局成立天气情况监测预报工作小组,及时向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报告天气情况。 14.市人防办成立30人的人防工程防漏、堵漏抢险队。 15.武警南宁市支队组织好排涝抢险队,并确定各队的人员及负责人,作为全市排涝抢险机动力量,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 16.市应急联动中心成立内涝投诉电话应急调控工作小组。 17.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广西移动南宁分公司、广西联通南宁分公司、广西铁通南宁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南宁分公司应成立通信抢修专业小组,分片包干,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修复,确保指挥机构的线路畅通无阻。 18.市交通局成立公交抢险专业队,供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紧急调用。 (三)内河水位分级防涝排涝抢险措施 内河水位必须控制在控制淹没水位的要求(详见附表一),各管辖区域内涝的地点面积必须调查清楚,制订相应的防涝排涝和物资转移措施,准备好防涝排涝的物资、机械、设备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要制定当内河水位超过控制淹没水位高程时相应的内河超标水位工作预案,做好受涝人员的安置和物资财产的转移工作。 七、市区排涝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对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求 5月底前对辖区内的排水管(沟、渠)及居民周边排水沟进行全面清淤疏通,特别是加强重点内涝地段、位置的整治力度,确保汛期来临前完成该项工作。同时,应做好排水设施的保护工作,加强管理,防止人为损坏,并进一步完善管网系统,保证排水顺畅。 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城建计划防内涝整治项目排水管(沟、渠)的普查、清淤工作。 (二)对市建委工作的要求 5月底前组织人员和设备,做好防洪排涝的准备工作,加强城市内河河道的巡查和清障工作,组织对市区内河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市规划局配合,确保防洪期间河道畅通;督办各项目业主加快排水泵站的建设及在建项目的防内涝工作。 (三)对市市政管理局的要求 1.5月底前组织人员和设备,着重对下列地段主、次干渠进行清淤疏通。 (1)民族大道渠(新民立交桥下至七一总渠) (2)观音阁总渠(凤城饭店至南湖出水口) (3)纬武路渠(纬武居民区至观音阁总渠) (4)唐山路铁路北侧渠(唐山路段至朝阳溪) (5)北大路渠(光明街至二坑渠、北大路至二坑渠) (6)东葛路渠(飞凤菜市至思贤路、园湖路至长湖路) (7)思贤路渠(民主路口至思贤桥七一总渠) (8)园湖路渠(民主路口至民族大道) (9)二坑渠(明秀西路至冻肉厂铁路专线) (10)七一总渠(东葛路口至长湖路) (11)五一路渠(铁路立交桥至富宁路立交桥) (12)雨季重点排涝路段:民族大道、朝阳路、东葛路、新阳路、七星-新民路口、五一路铁路立交桥下。 以上路段受淹时马上派员在现场值班,负责清理道路进水井。同时亦对分管的其余道路排水管渠进行全面清理和疏通工作。 2.负责对各单位的第一批城建计划防内涝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办。 (四)对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要求 5月底前做好对内河泵站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内河泵站的正常运转,使内河水位保持在控制淹没水位以下。 (五)对市房产局工作要求 5月底前对全市直管公房安全性进行全面调查,制定防涝抢险预案,并尽快完成危房加固和制定临时安置的应急措施,作好内涝转移安置房的准备工作。 (六)对市园林局工作的要求 5月底前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南湖水位控制在70.08米高程以下。 (七)对市规划局工作的要求 5月底前配合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对市区内河、市区排水管渠上及两侧妨碍行洪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八)对南宁供电局的要求 5月底前督促、配合各有关单位对排涝泵站、路灯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涝工作顺利进行。 (九)对市卫生局的要求 5月底前编制完成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灭菌消毒的工作预案,确保受涝地段的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灭菌消毒工作顺利进行。 (十)对市国资委、“四宁”公司的要求 要求市国资委督促检查所属单位,特别是“四宁”公司易涝地点仓库物资的安全储备。“四宁”公司对所属企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要重点保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有应急的妥善安全的处理方案,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完成,并将方案报指挥部;负责落实内涝转移安置用房。 (十一)对柳铁南宁办事处的要求 5月底前做好所属单位的人员、物资转移方案,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资仓库中的物资转移方案一定要详细、周密。 (十二)对市公安局的要求 5月底前做好防内涝抢险期间治安、交通的组织方案,确保人员、物资的顺利疏散、转移。 (十三)对市财政局的要求 做好防内涝抢险工作资金筹集的方案,确保防内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落实抢险物资采购经费及物资采购工作。 (十四)对市气象局的要求 5月底前编制气象监控工作方案和制度,在持续降雨天气保证24小时监控,定时向指挥部汇报降雨量。 (十五)对市人防办的要求 5月底前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督促做好人防工程的防漏、堵漏工作。 (十六)对武警南宁市支队的要求 5月底前确定各抢险队的人员及负责人,作为全市排涝抢险机动力量,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 (十七)对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要求 5月底前完成市防内涝抢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纳入应急联动系统的工作,确保应急联动系统与防内涝抢险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完善防内涝的夜警制度。 (十八)对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广西移动南宁分公司、广西联通南宁分公司、广西铁通南宁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南宁分公司的要求 确保市区电话的畅通,特别是防内涝抢险指挥机构电话的畅通。 八、建立健全几项制度 1.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行政首长必须认真负起防内涝抢险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指示,认真组织防内涝抢险各项工作。 2.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在2006年5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排涝的有关问题上报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电话:5530290,传真:5531247),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3.请示汇报制度。当发生内涝时,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