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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三夏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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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发〔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三夏工作的意见
聊政发〔2006〕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麦收进度,调整种植业结构,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各项支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科学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06年“三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小麦后期管理和麦收准备工作,保障麦收顺利进行
  各级、各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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