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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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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学位[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科研院所: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对深入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的培养,是我省实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也是我省向研究生培养强省迈进的关键所在。为了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保障并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实现向内涵发展的根本转变,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周密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在人员、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真正调动广大导师、研究生和管理人员参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为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提升我省科技与知识创新的整体能力做出贡献。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山东省实施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鲁政发[2004]43号印发)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学位[2004]26号),特制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着眼于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立足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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