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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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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唐政办函〔2006)1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126号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共同制定的《唐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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