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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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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5-29
【实施日期】 2006-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通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在我县取得成功。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通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频发,隐患十分突出。近年来,地质灾害已成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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