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 深府办〔2006〕8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国家文物局“十一五”期间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市政府决定,自今年6月起,用3年时间,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深圳自建市以来,于1984年、1999年先后进行两次全市范围的文物普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核定公布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其中大鹏所城于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所在地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