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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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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衡政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5-30
【实施日期】 2006-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衡政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城区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关系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问题,实施蔬菜的区域化种植,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既是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的现实要求,也是菜农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紧迫感
  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和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大量城镇专业蔬菜基地被征占,导致我市专业蔬菜基地面积急剧下降,而新蔬菜基地尚未建立,蔬菜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化发展水平。一是城镇蔬菜生产供应不足。大量的专业蔬菜基地被征占以后,蔬菜生产由区域化规模种植退变为零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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