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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劳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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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财企[2006]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5-30
【实施日期】 2006-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劳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财企[2006]636号
 
 
省属各企业:
  为了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用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劳厅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省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步伐,用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革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改革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而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
  第三条 省财政厅应在商业银行设立改革专项资金专户,对改革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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