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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重申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海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建材〔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5-30
【实施日期】 2006-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重申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海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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