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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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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教体处函[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体育部(院、系、室):
根据《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鲁教体字[200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鲁教体字[2005]7号)精神,结合大运会第一次报名情况,现将大运会竞赛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分组
男子足球分甲、乙组,甲组为普通本科院校;乙组为专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所属的独立学院、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校及民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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