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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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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政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日政发[200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2号)精神,特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紧密联系退役士兵实际,认真贯彻国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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