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30强工业企业目标考核办法 沁政〔2006〕52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对全市30强工业企业实行重点扶持的决定,特制定沁阳市30强工业企业目标考核办法: 一、30强工业企业的确定,奖励名额 (一)对30强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每年调整一次。 (二)优秀企业家10名。 (三)明星企业10名。 (四)先进企业20名。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30强工业企业 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