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济南市监察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监察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民政府纠风
办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监察局、教育局、纠风办,市属、直属学校:
  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济南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监察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