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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驻点浙江省经营外省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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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2006〕198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驻点浙江省经营外省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为加强驻点浙江省经营的外省籍营运车辆公路规费征缴管理,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特制订《驻点浙江省经营外省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驻点浙江省经营外省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驻点浙江省经营的外省籍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驻点经营车辆)公路规费征缴管理,建立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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