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支撑性项目的谋划、筛选和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