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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建筑用砂资源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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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建筑用砂资源税的通知
(松政办发〔2006〕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建筑用砂的合理开采,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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