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松阳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五月十日
松阳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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