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74号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建筑劳务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