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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直屏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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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6]房18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直屏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省直屏西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闽价[1999]房字443号)以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对你公司管理的省直屏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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