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3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9号),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争创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中的骨干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