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0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