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2006〕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临海市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2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促进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