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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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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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