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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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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劳社〔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劳社〔2006〕82号


  为拓宽人才的引进渠道,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规范企业的考评行为,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6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以下简称自行组织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条件
  除国家(省)在深圳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外,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企业可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二、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程序
  (一)企业申报。
  有意向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以下简称招调员工系统)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
  (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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