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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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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信阳市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完善打击传销的市场督查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对外形象。
  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
  专项执法行动以取缔传销人员聚集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骗取入门费及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骗取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控制的行为;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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