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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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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34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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