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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盘锦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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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盘锦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盘锦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盘人发(2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规定,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盘锦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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