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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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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宜府办发〔2006〕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把政务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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