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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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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13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宁波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毛光烈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宁波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消火栓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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