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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6]123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6]123号

 

  《2006年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日

 

2006年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今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6]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办函[2005]211号)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有力保障,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6]87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一是全面加强源头污染治理。重点加强对生产环节、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扩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规模,做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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