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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玉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 1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3适用范围

1. 4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5.5 应急响应结束

6 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6.4治安、交通、公路和通讯

6.5基本生活保障

6.6信息报送和处理

6.7应急资金保障

7 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7.2通讯与信息传递

7.3应急技术保障

7.4宣传与培训

7.5信息发布

7.6监督检查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8.2预案更新

9 责任与奖励

9.1奖励

9.2责任追究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10.2预案解释部门

10.3预案的实施   

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 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玉林市突发公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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