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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06〕96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松政办发〔2006〕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六月二日

 

松阳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浙委(2004)5号)精神,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松阳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考核的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求工作实效,力戒弄虚作假,做文字游戏。

  (三)坚持自查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各乡(镇)自查补缺、报送材料的基础上,由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

  乡(镇)、村是否建立延包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措施、工作经费是否到位。

  (二)宣传发动

  乡(镇)、村是否召开过动员大会,延包工作的宣传面达到什么程度。

  (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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