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加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容环办〔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加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的通知
沪容环办〔2006〕16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为了确保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及道路交通通畅,特对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