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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 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老河口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 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襄樊市开展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开展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之一的流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带来的冲击越来越大。现行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一直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面统计的调查方法,与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领域多元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已日渐凸现。通过抽选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经营户记帐,以此来推算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总量的方法是与国际社会接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解决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难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提高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客观地反映流通领域的发展现状的必要手段。本次抽样调查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方法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今后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数据,将逐渐由抽样调查数据全面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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