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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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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3
【实施日期】 2006-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川府发[2006]17号



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增强我省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确保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之目前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省防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必须加快我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我省动物卫生及畜禽产品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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