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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昌市2006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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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66号
【发布日期】 2006-06-04
【实施日期】 2006-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昌市2006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四日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有效遏制夏季城乡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卫工作的调研,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定于6月份开展夏季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由市、区爱卫会负责统一协调,按“块块为主,条包块管,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使城区的蚊子、苍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各城镇及农村地区的蚊、蝇、蟑螂密度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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