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昌市2006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四日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有效遏制夏季城乡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卫工作的调研,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定于6月份开展夏季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由市、区爱卫会负责统一协调,按“块块为主,条包块管,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使城区的蚊子、苍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各城镇及农村地区的蚊、蝇、蟑螂密度明显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