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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6〕98号
【发布日期】 2006-06-05
【实施日期】 2006-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6〕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五日

汕头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抵抗风险能力,不断推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完善和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以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汕头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2005)38号文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质量,促使更多的参保人员按实际工资薪金收入缴纳社保费,追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社保基金的良性运作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06年社保扩面征缴任务是:全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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